“不得抽当事人递来的香烟”“设立拒贿拒礼拒请吃台账,记录干警的拒礼拒贿拒请吃等情况”“开展家庭治廉,监督干警8小时以外的活动”“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严禁一人私自外出执行公务”……7月18日,定海区人民法院连续发出了10道廉政规定,整治司法不廉洁行为。该院院长宋存国说,这样做,就是要加强对法官日常行为的细节管理,进一步促使法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让法院审判更具公信力,让老百姓更加放心。
此次定海法院发出“廉政令”,希望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让法院工作更为规范,提高办案效率,以廉政建设促进审判工作。这10道廉政规定包括,《拒贿拒礼拒请吃登记规定》《干警接待当事人廉政规定》《干警家属廉政规定》《廉政回访规定》《廉政检查规定》《审判、执行廉政规定》《人民陪审员廉政规定》《廉政教育规定》《人民法庭廉政规定》《廉政入卷规定》。这些规定对审判员、执行人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法庭等在日常工作中的廉政行为均作了规范,从8小时之内管到8小时之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且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到对法官的考核中。
据介绍,《干警接待当事人廉政规定》要求,干警要立场中立,行为得体,注意细节,不与一方当事人表现亲近;不得在非办公地点、非办公时间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人;对当事人提到的各种人情关系要明确制止,并进行廉政告知。《拒贿拒礼拒请吃登记规定》要求,每个干警应当加强廉洁意识,自觉拒贿拒礼拒请吃。干警家属拒贿拒礼拒请吃亦应登记。对拒礼拒贿拒请吃不报告的,予以严肃批评。接受当事人吃请的,轻则给予行政纪律处分,重则调离所在岗位。《干警家属廉政规定》要求,干警家属要当好“廉内助”,严把家门,杜绝当事人进家门与干警谈案说情;常敲“枕边钟”,自觉拒收送上门的礼金、礼品等。《审判、执行廉政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审判,严禁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在审理或执行某一具体案件时,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定海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吕凌飞说,出台10道廉政规定,目的是要提高新形势下干警做好政法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本领,避免群众对干警产生误解和不良反映,进而更好地落实“三项承诺”要求,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