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 燕 通讯员王蔚卿)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近日市物价局、纠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含“三资”企业)、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收费等方面。
据悉,从8月下旬至9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其间,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等组成督导组,对全市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进行督促指导,10月份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