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是杭州拱墅区小河街道余杭塘路社区居民,母亲去世,父亲退休并患有肺癌,许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常发病住院。由于经济困难,交不起住院押金,社区党委书记孔连贞等社区干部常常东挪西借为其垫付。在余杭塘路社区,像这样的精神残疾患者有36人,一年患病两三次,仅靠社区干部来垫付住院押金,真的有点吃不消。
如今,社区干部不用再为经济困难的重性精神病人住院交押金犯愁了。记者昨天从杭州拱墅区了解到,该区率先设立了困难重性精神病人住院押金垫付资金制度,区财政一次性拿出30万元,无钱缴纳住院押金的困难重性精神病人,由政府统一垫付住院押金。
据悉,这项惠及困难重性精神病人的新政能够推出,源于拱墅区区长许明今年7月中旬在余杭塘路社区的一次大接访活动。拱墅区有持证精神残疾人1001名,绝大多数可享受各种不同类型基本医疗保险,一般精神病患者一次住院实际承担自理、自付费用约800元左右。由于住院报销要等到出院后才能办理,而持证精神残疾人多数为低保困难人员,他们无力支付3000元的住院押金,导致不能及时住院而加重病情。
拱墅区残联理事长李祥说,全区重性精神残疾人每年就诊200人次,每次住院一到两个月,30万元的应急资金目前可以满足困难重性精神残疾人住院押金需要,如有必要,今后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住院押金垫付应急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