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日前,市委组织部、乐清农村合作银行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村党员人才创业创新贷款”活动,为广大农村党员人才创业创新提供资金保障。据悉,该项活动总贷款规模为5亿元,实施年限为3年。
信贷适用范围:贷款主要应用于种植业、畜牧业生产、农产品深加工,以及解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等创业项目。
贷款主要对象为农村人才库人员、农村致富能手、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农村优秀人才,一般应具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备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群众威信较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营销等农林牧渔行业,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效益;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信誉良好、在金融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所从事行业或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收益能力,并自愿接受乡镇和合作银行的监督;能提供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押物。
贷款模式分小额贷款和项目贷款两类。小额贷款面向诚实守信、有志创业的农村党员人才;项目贷款面向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产业特色和经营效益,且项目自有资金达35%以上,投入至少二年,需继续扩大规模的农村党员人才创业者。
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落实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向所在乡镇申报,填写有关审批表,经乡镇初审后报所在地合作银行,按照信贷程序,由合作银行对贷款对象开展调查、评级、授信、发放工作。
“农村党员人才创业创新贷款”总贷款规模为5亿元,实施年限为3年。小额贷款申请的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最高可达20万元;每个可行性项目可以申请贷款的额度一般在20万元以内,最高可达5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按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