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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舥艚镇农民包郑照在原告席上。 新华社记者 徐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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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25日,在苍南县影剧院举行公开审判大会的现场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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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2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苍南县影剧院举行公开审判大会。庭审休息时,被告县长黄德余(图右)走到包郑照身边,和他握手。
新华社记者 徐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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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的今天,包郑照儿子包松村(图左),与当年的辩护律师楼献,一起回忆起“首例农民告县长”的往事。 尹炳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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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温州舥艚镇的包郑照起诉苍南县政府,如一声惊雷,唤醒了亿万农民的法律意识。
事情发生在1985年,苍南农民包郑照经舥艚镇城建办批准,建造了三间三层楼房,但县里以房子建在防洪堤上为由,将包家已经竣工落成的楼房炸去了1米多。不服县政府的决定,农民包郑照遂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省高院指定温州中院受理。
1988年8月25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安排在有1000多座位的苍南影剧院,县长黄德余亲自出庭应诉。儿子包松村记得,当时“黄牛”将旁听证炒到了200元一张。此后法院共三次开庭。
时至今日,新华社记者徐邦回忆说:当年,中国首例“民告官“案的开庭,曾吸引了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社等26家新闻单位的40多名记者,庭审一直进行到晚上10点半左右。这一切,都被国内外媒体反复报道。在包松村的收藏中,当年厚厚的报道剪报,堆满了一地。强大的舆论是他们最大的支撑。
官司过后,包松村的儿子诞生了,他给儿子取名“包诉讼”来纪念那场官司,而女儿在报考大学时,选择的是浙江大学的法律专业。
官司结束不到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1989年4月4日颁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表示,此案即使是在20年之后的今天,意义还是很大,尤其是对人们观念上的冲击力,可以说是不容低估的。时任县长黄德余能够亲自代表县政府出庭,在20年后的今天也是相当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