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昨正式公布房货执行细则,这也是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后,杭州本地对外正式公布的首份细则。
如此一来,停滞了半月多的杭城房贷业务,随着各银行对房贷细则一步步敲定,也将于近日开始陆续受理。
小于140平方米可享优惠
按照央行日前公布的房贷新政,自2008年10月27日起,各商业银行就该开始执行。但由于对相关名词,如“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存量贷款”等关键名词的界定存在疑惑,因此房贷新政执行细则屡屡“难产”。
昨日,杭州银行的细则明确规定:自2008年11月10日起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可调整为20%。
同时,该行还表示,在具体办理时,将根据客户首付比例、信用记录、购买类别(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或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按揭购房)等情况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异化定价。
曾在业内引发强烈争议的“普通自住房”的界定,杭州银行则参照本地有关部门的认定标准,特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的个人住房。
对优质老客户会“下调”
一大批10月27日前办了按揭业务的老客户,究竟能否享受房贷新政带来的优惠?
从杭州银行公布的执行细则看,对于2008年11月10日前已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银行将根据其住房性质、还款记录等情况区别对待,由系统自2009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8倍,客户无须提出申请。
到底怎样的客户才能享受优惠?昨日,杭州银行相关人士并未进一步说明。
但杭州另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部相关负责人却质疑,有关存量房贷方面,各银行在最终执行中,很可能仍会照原合同执行。“毕竟,这道口子放开后,银行面临的摊子将过于庞大。”
不过,从业内反馈的情况看,一度停滞的房贷业务开始慢慢“复苏”。
“对于房贷新客户,如果完全符合央行规定的适用房贷新政的条件,那就完全照央行新政办理。如果有存在疑问的,客户也可以选择等待进一步的细则。”杜志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