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10时,7名外地船员在舟山海事法庭全额领到了约13万元欠薪,顺利踏上了回家路。
1月22日上午9时,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接到市信访局打来的电话,称一批外地船员因工资欠款正在该局上访,要求舟山海事法庭协助处理,法庭有关人员马上与市信访局、市司法局进行联系沟通。下午2时许,船员与代理律师在法庭法官的指导下办理了委托手续、起诉手续;随后欠薪公司也指派职员到法庭协调有关事宜,法庭当即组织双方调解。
法庭了解到,7名船员均系该公司下属船舶的船员或工作人员,该公司因受经济危机影响,经营十分困难,已有2条船拖欠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经诉讼后被法院拍、变卖,公司也已准备出售船员工作的船舶(该船已被舟山海事法庭扣留),目前公司暂时无力支付船员工资。而7名船员均家居外地,急等该笔工资回家过年。双方虽都了解、同情对方状况,但问题却无法及时圆满解决。
舟山海事法庭考虑到本次追薪事件的特殊情况,决定在查明、确认欠薪情况的基础上,先行从法庭执行、担保账户中支付欠薪船员工资,同时指令该公司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卖船后将船款提存法院。双方对法庭这一安排均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