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96%的消费者曾被收取餐具消毒费,92%的消费者曾在餐厅被要求“禁止自带酒水饮料”,45%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收取毛巾使用费的问题……据市消保委日前发布的“丽水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行业惯例调查结果”显示,一些曾令消费者防不胜防的餐饮行业潜规则,正日渐成为餐饮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游戏“显规则”。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这些行业“擦边球”得以集体现形,并再度成为“维权热点”。然而,治标的同时如何治本,则更令业内人士普遍关注——显而易见,监管部门的明确“说法”和消费者不断成熟的消费理念,才是令餐饮行业潜规则走向消亡的关键所在。
从“潜规则”到“老规矩”
“我在店里吃饭,连用个碗筷都要另收费,难不成我不交这钱,就得用手抓菜吃?”前不久,市民郑先生在市区宇雷路一家火锅店请朋友吃饭,在买单的时候意外发现,账单上竟写着11元“餐具消毒费”。与店家争执僵持未果的情况下,郑先生一怒将商家“告”上了市消保委。
同样被餐饮行业“潜规则”激怒的还有市民王女士。3月初,王女士在市区一家餐厅用餐时,喝了随身携带的运动饮料,却被商家以“不得自带酒水”为由当场制止了。“我爱喝的饮料餐馆里根本没得卖,又不让我自带,那让我喝什么?”面对王女士的质问,商家的答复却是:“所有餐馆都这么规定,我们也是按‘老规矩’办事。”
从过去人人喊打的“行业潜规则”到如今理直气壮的“餐馆老规矩”,这样的变化令人堪忧。据工商部门对全市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的调查显示,123家企业中有3家设定了最低消费,有18家限制自带酒水,有1家收取茶水费,有21家收取餐具消毒费,有22家收取毛巾使用费,还有1家收取酒水开瓶费。而消费者在面对这些“不平等条约”时,大多选择了无奈接受。
调查结果令人堪忧
“消费者选择沉默,‘潜规则’就更加肆无忌弹。”据市消保委主任陈昌兵介绍,前不久,消保部门在全市开展了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行业惯例调查,有60%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的情况;有70%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会收取餐具消毒费;还有45%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会收取小毛巾使用费。
而对于自身消费经验的调查数据,则更加触目惊心——92%的消费者曾被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91%的消费者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80%的消费者认为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价格过高、81%的消费者认为饭店设制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侵害了自己的选择权;96%的消费者曾被收取消毒餐具费、95%的消费者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
与此同时,有60%的消费者认为破除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的最有效方式,是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还有32%的消费者认为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日常行政监管,只有8%的消费者寄望于“行业自律”。
行业整顿任重道远
“近年来,餐饮行业借助‘行业潜规则’不履行法定义务、不提供配套服务,巧立名目、另外收费、重复收费,不明示收费价格或者不事前告知消费者,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的行为有蔓延的趋势。”陈昌兵说,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用具,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把这些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而餐饮业经营者通过明示或暗示方式谢绝或“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则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无效的“格式条款”,其目的是向消费者销售高价酒水。“饭菜和酒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消费项目,消费者选择了其中一项消费,完全有权利不选择另外一项。”
针对目前餐饮行业“潜规则”愈演愈烈的情况,市消保委建议各相关执法部门对餐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收费服务项目,并要求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做到明码标价。“希望餐饮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能合力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管理,切实增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真正为消费者创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陈昌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