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4月27日电(记者 胡作华)长三角两省一市和央行26日签署了共同应对金融风险合作备忘录,就长三角地区共同应对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达成共识。
苏、浙、沪三地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在此间召开的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上,高度评价了共同应对金融风险的重要意义,表示将加强沟通,建立金融稳定信息交流机制,共同研究分析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形势、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影响金融稳定的潜在风险,共同监测分析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事件对长三角地区金融业的影响。
上述四方表示,将推动长三角地区金融稳定评估一体化,对于地区共同应对金融风险中遇到的问题,由各方本着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同时,将按照中央有关精神的要求,把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工作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结合起来,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率先回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