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景宁把整改落实阶段看作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四建四忌”确保整改落实阶段硕果累累,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为群众满意工程。
一是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制,忌推诿扯皮。各个参学单位建立健全整改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真抓、真管、真复杂,重大问题靠前指挥,难点问题亲自协调,时刻把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抓在手上;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认真负起相应的整改责任,精心抓好联系点的整改工作,亲自参与,倾力投入,带头思考、研究整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急事;县委指导检查组和民主评议团认真履职,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学习实践活动各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各类资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防止踢皮球,空对空,相互间推诿扯皮,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建立整改落实时限制,忌流于形式。各参学单位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和编号造册,建设销号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确定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整改时效。对条件已具备能够整改的,制定明确的措施和整改时限立即着手整改;对当前一时无法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创造条件才能进行整改的突出问题,列出大体的工作进度表;对确有困难,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努力方向。同时根据各整改时效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各个分管领导,各个责任人,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三是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制,忌华而不实。指导检查组切实履行其职责,认真研究、全面把握,在程序上一步不落、一环不松,全程全方位盯紧靠上、严格把关,深入督促检查,加强具体指导。针对各参学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任务的阶段性、法规和制度的长期性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一方面对各单位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正措施和期限,并按规定的时限进行回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其进行“补课”;另一方面将整改情况及时的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汇报,做到公正、客观。同时,各参学单位按照县学习实践活动办的要求向指导检查组汇报工作,提供资料、反映情况,不说假话,不软拖硬顶。
四是建立整改落实公示制,忌虎头蛇尾。各参学单位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销号台账在经指导检查组审核把关后,通过简报、新闻报道、网上公示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公布承诺事项,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报学习实践活动办备案。整改落实阶段边整改边公示,整改进展情况和所取的成效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什么时候改、达到什么目标,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吸纳群众建议,让整改落实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试金石”,力争学习实践活动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