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及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助推器,科学谋划、精心部署,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实现全年播种面积13.6万亩、总产量4.3万吨的生产指标。
强化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量
根据丽水市下达的粮食生产指标, 2009年该县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比2008年分别增加1.92万亩和0.2万吨,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双增加的要求,层层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细化分级考核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乡镇(管理区)、村,将种植任务落实到农户、到田块,严格考核制度,县政府定期对各乡镇(管理区)进行考评,并向市政府报告考评结果。
强化措施,继续完善各项扶农政策
各乡镇(管理区)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全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了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均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订单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景宁实际,2009年将评选表彰22个水稻高产示范户、2个粮食生产优秀示范方,并对在粮食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各乡镇(管理区)进一步增加粮食生产扶持资金的投入,县财政用于支持粮食生产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强化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实施沃土工程,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因地制宜落实培肥改土措施,加快建设高产优质良田。严禁耕地抛茺,促进土地流转,扩大粮食规模经营,对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在充分尊重农民种植意愿的基础上,帮助农民搞好作物种植布局,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抛荒,全年抛荒面积不得超过耕地面积的0.1%。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作物和春季鲜食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季节性抛荒,力争多种、种好,提高农田复种指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持续稳定。
强化组织,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加大粮食作物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广粮食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和节本增产增收技术,开展粮食作物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和万村示范活动。全面落实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立农技推广专项资金。
一是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活动,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要求村村有示范田,乡乡有示范方,各乡镇(管理区)建设50亩以上示范方不少于1-2个。全面开展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1-2户种粮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发动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技术人员,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专业合作,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好联大户、联基地工作。
二是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加大优质品种推广力度,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中浙优8号、甬优9号、金早47和金优402等优质高产杂交组合(品种);旱粮作物重点推广:引豆9701、台75(大豆),慈蚕1 号(蚕豆)和浙凤甜2号、华珍、苏玉糯2 号、浙凤糯2号(玉米)等品种。各乡镇(管理区)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品种,达到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60%以上。
三是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单产和效益。大力推广应用单季晚稻“五改”技术、超级稻集成技术、水稻强化栽培技术、水稻免耕直播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和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继续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进一步推广旱作高产高效技术。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技术推广计划的顺利完成,提高先进实用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
强化服务,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发展
稳定发展种粮大户队伍,在总结成功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农业部门强化服务,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粮食主产各乡镇(管理区)建立粮食生产的专业合作社,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积极培育粮食生产服务专业组织,开展统一服务和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