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景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落脚点,以内聚外迁推进农民异地转移为总抓手,坚持“移得下、稳得住、富得起”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民异地转移,倾心打造下山移民这一项民心工程、创业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巧用内聚外迁之“金钥匙”打开农民增收之锁。
制定政策,激发下山移民积极性
注重政策导向。成立农民下山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下山移民脱贫工作实施意见》及其补充意见、《“十一五”下山脱贫整体搬迁规划》、《景宁畲族自治县下山移民规划(2008年-2012年)》,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层面着力加强对农民下山移民的规模、速度、方向的宏观调控,引导和鼓励高山农民通过有土安置、无土安置和劳务输出等途径,有效推进偏远山区农村人口大规模向中心镇和中心村转移,实现异地脱贫。
注重资金导向。2008—2012年,县财政安排2亿元以上的农民异地转移专项资金。对实施整村搬迁和非整村搬迁的农民分别按每人10000元和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农户再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对下山移民过渡房按人均600元的标准补助,对下山移民原居住房拆除按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补助。各项政策性补助相加人均最高可达1.5万元,为全市最高。资金的导向进一步推动了“内聚外迁”新步伐。
创新方式,有序推荐移民小区建设
通过补贴引导群众在县内建“新家”。一方面该县以货币补贴的形式鼓励富裕农民在县城或中心镇购房进行安置,推进县城和重点集镇人口的聚集,为“小县大城”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大力实施“五年万名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在全县规划建设农民安置小区21个。2008年完成下山移民521户2067人,其中整村搬迁46个自然村400户1561人,目前,列入今年规划的9个下山移民搬迁的安置点已相继进入征地、政策处理以及招投标程序。
通过项目引导群众实施“换家”。该县在推进农民异地转移时结合当前在建的重点民生项目,不断扩大异地转移主体,将内聚外迁的触角延伸到全县各个层次和角落。如立足是地质灾害多发点的实际,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大力实施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工程,2005至2008年,该县建立地质灾害群众安居点15个,转移地质灾害点群众528户2006人。又如结合滩坑电站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沿溪移民迁走之后的田地和资源,引导库周村民下山,并在指定地点进行集聚居住,利用行政村撤并之机进行整合。
内外加功,解除移民后顾之忧
通过政策稳民心。将异地转移农民纳入迁入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政策。通过在安置小区内建设来料加工标准厂房、发展特色产业、入股农业企业等举措,使转移的农民有事干、有钱赚,促进农民转产转业,解除异地转移农民的后顾之忧。对于下山农民承包期内的土地、山林明确其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保持不变,鼓励耕地、山林流转承包经营,提倡荒山使用权有偿转让。
通过服务让民富。为进一步解决下山移民的就业问题,该县开展“三大就业援助工程”、“景商服务工程”、“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等一系列帮扶计划,积极引导群众外出创业。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2008年共完成农民培训10054人,实现农民转移就业3870人,解决农民就业岗位1108个。截至目前,该县已形成了北京、天津的“小超市”,西部的“小水电”、义乌、杭州的“小宾馆”的“景宁人三小经济”,外出创业和劳工人员达5.3万人,近全县人口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