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景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战略,按照县委“一三四八”战略部署,全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计划》,以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和完善基础设施、社会救助,有效促进低收入群众增收奔小康步伐,为全县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真”抓实干,扩大社会救助力度。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提高救助水平,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群众“应保尽保”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不低于全县“低保”标准的50%。逐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众子女教育资助力度,确保低收入群众子女同等接受良好教育,逐步实现低收入群众子女普遍接受减免或部分减免学费的高中段教育、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力争在2012年实现低收入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全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政府支持的个人出资比例,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村“农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农户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大低收入群众住房救助、灾害救助、政策性保险力度,提高补助标准。
同“心”协力,强化帮扶工作举措。以到2012年实现70%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7年城镇低保标准的4倍为目标,建立责任明确、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合力帮扶的扶贫工作格局,全力组织开展产业开发帮扶行动、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社会救助覆盖行动等。省、市、县三级结对帮扶单位帮助148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制定增收行动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强化“一村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落实产业发展带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技能培训、集体经济发展、村民主管理和法治建设等任务。进一步完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鄞州区10个镇(街道)的挂钩联系制度,建立经常性干部互派挂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蹲点调研、结对帮扶与山海协作联动等制度。充分发挥统战、共青团、工商联等组织优势,借助宁波市鄞州区、温岭市各强镇(街道)民营企业的优势,加大“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等实施,建立民营企业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村企结对”关系。
敦本务“实”,改善生活基础设施。坚持城乡统筹、集聚发展、生态文明的要求,实施“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合并自然村、减少行政村、发展中心村”的思路,以转移搬迁高山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村庄人口为重点,实施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安排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每人不少于1万元,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在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安置小区,安排建设用地730.5亩,集中安置9000余人。积极实施新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用水、村庄整治、农村信息化等建设,加大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危旧房改造、村庄绿化、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力度,优先推进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生产环境,提高低收入农户的生活质量。
标新立“异”,实施产业富民工程。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业资源和产业基础为立足点,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养新型农民,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农村经济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积极引导发展水干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产业,重点抓好茶、竹、菌、蔬菜、花卉等优势农业产业,鼓励低收入农户组建以特色农业发展为平台的扶贫合作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初级加工基地。采取农村信用社、中小企业贷款等措施鼓励在下山移民小区、中心村建来料加工、家庭工业集聚点,在义乌、永康等大型批发交易市场设立中介服务机构或办事处,培养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和重点企业。加大“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旅游推介宣传和“农家乐”旅游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依托资源开发“农家乐”旅游,并优先列入“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通过集体农业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入股,以及开展中介服务、下山移民无偿安置用房经营等方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围绕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民,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资源,针对性培训农业技术、转移就业技能,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提高低收入农户的农业技术水平,并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鼓励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众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