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听说政府帮忙建新房,五云镇碧虞村低保陈银钟老人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热泪盈眶的说。帮助农村低保户开展危房改造,已成为缙云县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在碧虞村危旧房改造低保户共有14户,由于资金筹集难陷入困境。村两委了解情况后深入沟通、引导,进一步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相关政策。通过对低保户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村两委决定村里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14户低保对象根据房子破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出来的翻修费用若在政府补贴费用范围内则无需老人自己掏腰包;若超过政府补贴范围外的费用,在征得户主同意自行出钱后,由村两委统一进行翻修。村两委的决议一出立马就得到了全体村民的支持,孤寡老人们嘴巴里还念叨着:“现在的政府真是为农民办实事的好政府啊!”
2009年,缙云县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11260户,其中农村低保标准12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4418户。缙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各乡镇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时、保质完成建房任务,乡镇主要领导作为建房责任人,设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县政府出面协调城建局、土地局等相关部门,对低保户建房放宽政策,全力支持,保证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在推进低保户危旧房改建的过程中,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改造资金的筹措上。为此,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缙云县按照“政府筹资为主,社会帮扶、个人自筹为辅”的原则,多管齐下,共同出力,克服重重困难和挑战,对低保对象实行补助。补助标准:新建、拆建户符合农村低保收入标准120%以内补助经费7000元/户,改建、修建等改造户符合农村低保收入标准120%以内补助经费5800元/户。救助资金由县财政根据各乡镇救助数量的救助标准,预拨1000元/户的经费到乡镇作为救助对象户的建设启动资金,工程竣工后经乡镇及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后,在限额内按危旧房改造实际费用拨付救助资金。有了政府对低保户危房改造资金的投入,及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工作,解决了农村低保户的后顾之忧,使低保户能和普通村民一样,有房住,有好日子过。
截止到目前,全县已完成低保标准12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1926户,其余将在年底前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