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昨天,被称为丽水市贪腐“第一案”的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原院长郑宏峰贪污、受贿案,由丽水市中院进行宣判,郑宏峰一审获刑19年。
据悉,郑宏峰涉案金额达到375万元,这是丽水市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8年间,郑宏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签订虚假租车协议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25万多元。
2002年至2005年间,郑宏峰还以入干股、借款为名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