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2009年浙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390起,造成5689人死亡,25487人受伤。
与上一年相比,事故数量、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数,均有所下降,重大事故得到明显遏制。
这是一份怎样的死亡报告?对我们又有哪些启示?且听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事故科有关人士分解。
1.周日和晚上七八点死亡事故最多
数据
从全年交通事故发生时间看,第四季度发生事故的死亡人数最多,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35.6%。
事故死亡人数最高是12月份,最少为6月份。
一周中,平均死亡人数最多是周日。
点评
周日死亡事故高于平日,主要原因是周末私家车出游增多,且“三新”现象显著,即新车、新手、新路多——许多车主开惯了城市道路,对外面的公路环境不熟悉。
从死亡事故高发时段看,主要集中在傍晚5点至晚上8点,且时间越往后越多——晚7点至晚8点为最多。这个时间点,一来是行车晚高峰,二来是刚好天黑,视觉正处在适应阶段。
因此建议车主们,傍晚出行最好开大灯,对不熟悉的道路要规划好行车路线,另外可能的话,尽量在白天赶路。
2.三人以上死亡事故私家车最多
数据
去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45起,造成176人死亡,104人受伤。
这里排前三位的交通工具是私家车、营运货车和营运客车,三类车辆占了77.7%。
具体为,私家车事故19起,70人死亡;营运货车事故11起38人;营运客车事故5起30人——除私家车事故与上年持平外,其余两项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点评
可能很多人认为,群死群伤多发生于客车。
去年,以“控大”和“零增长”为目标,各地交警部门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客车群死群伤事故得到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仅1起,与上年持平。
从比例上看,一次死亡3至5人的事故,以私家车为主。
在3人以上亡人事故中,以碰撞事故居多,其次是翻车、坠车事故。而主要原因,便是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其造成的事故占97.78%——这些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影响安全的行为、注意力不集中、未按规定让行、超速、酒后驾驶、逆行和违法装载等。
比如,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事故死亡865人(占死亡总数15.20%),超速事故死亡357人(占6.3%)、酒驾事故死亡221人(占3.9%)。
3.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超一成
数据
去年城市道路发生事故死亡1873人,同比略有上升。
事故形态以碰撞事故为主:侧面碰撞占35.47%,正面碰撞占32.68%。
路段中发生的亡人事故要比路口多:前者占60.5%,后者占32.96%。
点评
城市道路发生的亡人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是车辆没有按规定让行,或不遵守道路优先通行权引起的,比如,斑马线前没有礼让行人优先通过。
同时,因超速、酒驾去年上半年肇事的也不在少数,另外,电动自行车发展迅猛,车速快,性能不稳,事故频发。其中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占了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一成。
城市道路事故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剐撞行人事故,上升了20.5%。
4.甬台温高速在高速公路中亡人最多
数据
去年浙江高速公路发生事故406起,死亡376人,受伤577人,同比事故减少56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其中,死亡人数最多的是甬台温高速公路,全年死亡65人;其次是杭金衢高速公路,死亡57人。
事故以货车尾随相撞最多,多发于凌晨2时至3时。
点评
浙江高速公路车流量最大的有4条: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和杭宁高速公路。
以前,沪杭甬高速公路车流量最多,事故高发,但自从宁波跨海大桥开通后,原本行经这一高速路的不少车辆被分流。同时这两年,特别是嘉兴高速交警夜间防疲劳驾驶的工作,效果比较明显。
而甬台温、杭金衢高速路里程数比较长,加上小车、货车等混合车辆较为集中,流量和车速交织在事故的易发点。这时,控制好车速和与前车保持足够距离尤为重要。
2008年-2009年浙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比较
事故数量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26111起 5863人 28913人
23390起 5689人 25487人
2009年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排名前三位的交通工具
营运货车24%(11起)
营运客车11%(5起)
私家车42%
(19起)
其他23%(10起)
因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死亡事故
影响安全行为34%
(1927人) 其他36%(2035人)
未按规定让行15%
(865人) 超速行驶6%(357人)
无证驾驶5%(284人)
酒后驾驶4%(221人)
2009年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三大元凶车型
营运客车6%(316人) 电动车14%(7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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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一些重大事故
●2009年4月2日凌晨1时许,海盐于城镇一企业的运送夜班职工班车,在通往横港村途中冲破桥护栏坠入河中。当时车上有一名驾驶员及9名职工,事故造成7人死亡。
教训:如果驾驶员没有开中型普客,没有超载,又如果它与得胜桥北侧护栏第一次发生碰撞后能及时刹车,或许死亡事故就不会发生,因为当时事发路段视线良好,且没有其他异常情况。
但这起事故,恰恰因为驾驶员仅持有小型汽车驾照,却开了中型普客,在第一次碰撞后又前行了13米多还没采取有效措施。
●2009年4月11日晚,金华一辆皮卡坠入金兰水库,5人死亡。
第二天上午,武义县一辆轿车坠入熟溪河中,车上共有4人,除1人逃生外,3人溺水死亡。
教训:很大程度上,悲剧是因为当事人不懂如何自救——因被困车内窒息而死。
怎样自救?
经验是,在尽可能不惊慌的同时,车里的人应尽快抓牢车内固定物(如:拉手、座椅等),等车落入水中平稳后,吸足一口气,想办法打开或砸开门窗,尽快浮上水面呼救并游向岸边。
●2009年10月18日11点22分左右,海宁尖山新区杭州湾大道上,一辆面包车与一辆轿车相撞,5死3伤。
教训:两辆车都有责任。
轿车当时超速行驶,因疏忽观察,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而面包车超载,行经事发路口也超速,同样疏忽观察,没有确保安全驾驶。
●2009年5月12日0时40分,一辆大货车在330省道文成县鱼局段与轿车相撞。事故中,轿车上5人中4人当场死亡,另一重伤乘客抢救无效死亡。
教训:大货车当时正向左转弯,但没有让直行的轿车先行,才导致事故发生。
但轿车也有责任,它行经该路口路段时,车速过快以致遇到情况来不及采取措施——当时刚好是夜间,按道理应降低行驶速度。
据都市快报 作者 李玲 王承先 方帆 叶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