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年第一次经济适用房公开选房,前来选房的市民在雨中排起了长队。
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于昨天在杭州召开。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于昨日正式出台。
《意见》对百姓最关注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不符合保障房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及抑制房价过快增长都给予了重点阐述。
今年重点:“1313”安居工程
昨天的会议明确了2010年的工作重点是“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其他政策性支持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有5.4万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但只占城市家庭总数的1.1%;经济适用住房累计保障约30万户,也只占城市家庭总数的6%,两项合计只有7%。按“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进度,到2012年,就可以实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逐步覆盖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目标。
不差地不差钱,差决心
照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的说法,我省对保障性住房是“不差地也不差钱”。
先说地。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去年全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1429.1公顷,占比为27.1%。按1:1.2的容积率计算,可建设保障性房源1715万平方米,远高于去年实际开工的332万平方米。用地不成问题。
再看钱。到去年底,全省累计归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7.95亿元,累计支出17.18亿元,还有20.77亿元资金没有使用。甚至还有两个设区市去年财政预算没有安排一分钱于廉租住房建设。去年全省土地出让金入库数1960亿元,按规定可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9.2亿元,实际仅提取4亿元,也有两个设区市没提取一分钱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副省长陈加元说,保障房建设不差地不差钱,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
接下来省政府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报告检查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市县政府进行问责,并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不落实、擅自挪用土地指标的县市政府也要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
让“夹心层”买得起商品房
随着保障房的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政府还将以多样化的方式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
廉租住房主要是提高实物配租比例,通过产权置换以及租售结合等方式,既可解决住房保障对象拥有两处住房和生活条件改善后退出难的问题,又可以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
经济适用房要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除供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选购以外,还可以实行租赁、租买结合、先租后买以及货币补贴等不同方式,向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租赁)住房。
除了这部分“夹心层”,还有一部分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房条件,又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这部分人群呼声越来越高。对这部分家庭,政府将以多渠道、多方式地帮助和支持他们解决居住问题。
一是“改造”,即结合城中村和园中村改造,加大对成片旧住宅区、危旧房和非成套住宅改造力度,加快改善城市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二是“租赁”,即由政府主导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满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暂时购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群体。
三是“限价”,即统筹安排建设一定数量的限价商品房和农民工公寓,用于满足当地城市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自住普通住房需求,限价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以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为主。
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不合理需求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会议上指出,当前我省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不是供求矛盾,更突出的是结构性问题。
因此,今后将着力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和供给。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这类住宅建设的信贷支持。普通商品住房供不应求、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要着重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盘活和利用存量土地。
吕省长说,要加强房地产市场全过程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严格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管理,依法查处恶意炒作、炒卖房号、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