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自从本报1月19日刊出《本报广征两会‘民间提案’》一文后,不少热心读者来信来电,发表自己的所知所想,今天做一摘登。
将最低工资标准纳入残保金年检
案由:关于将最低工资标准纳入残保金年检内容的建议
民间提案人:杨峰
内容:
在一些企事业单位,确实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免交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他们给残疾人的工资比健全人要低,有的甚至达不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隐性地侵害了残疾人的利益。
建议:
鉴于一些用工单位隐性地侵害残疾员工合法权益的不良现状,建议各地残联根据《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每年对当地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交纳状况工作进行年检时,不仅要核查用工单位是否为残疾员工交纳了五金,同时也要核查残疾员工的工资是否达到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残疾员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则硬性要求立即改正。
案由:解决农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问题
民间提案人:刘颖
内容:
按原先政策,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因此就出现了农民工子女无法在我省完成高中教育,也无法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情况。
农民工子女只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其中一条就是读完初中后回老家读高中——这样的话,父母与子女或者分居两地,或者结束打工举家返回原地,这必然进一步加剧“民工荒”;另外一条道路就是,很多农民工子女无法继续学业,过早成为新一代农民工,而他们缺乏知识和技能,年龄又小,很多农民工子女在这个过程中步入歧途。因此,解决农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问题显得日益重要。
建议:
浙江省应当在这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争取走在全国前列。
1、户籍障碍、高考政策、借读费用是阻碍农民工子女接受“初中后教育”的主要因素。建议对于达到一定工龄、一定贡献的农民工,解决其子女户籍问题,从而解决其继续教育问题。
2、开放职业教育,让农民工子女与本地子女一样,可以同等接受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