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25日讯(记者叶海 包勇 童俊 通讯员 李立红)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成为此次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组收到的第一份以提案形式提交的建议。该建议针对浙江生态省建设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省生态环境,提出了不少对策。
省政协课题组走访全省36个县市进行调研
自2003年浙江开展生态省建设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抓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理念,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而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浙江省政协根据省委要求,以“生态浙江”为题开展了重点履职课题调研活动。省政协课题组先后深入全省9个市、36个县(市、区)和8个省直部门以及有关兄弟省市进行调研考察,并召开常委会就此进行了专题协商议政。
提案指少数地方政府弃环境求发展
经过调查研究之后,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在生态省建设中,一些地方因为相关制度不完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态浙江”建设。
在名为《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议》的这份集体提交的建议中,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认为,我省少数地方政府未能正确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一些地方甚至不惜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代价去追求经济增长数量,或是以行政干预办法代替经济和法律手段,没能有效运用市场和经济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除此之外,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还指出,环境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与完善等问题也成为我省的生态省建设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政协委员建议建立我省“异地”生态补偿机制
“在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通过立足我省省情与借鉴其它省份先进经验相结合,制定新法和修订现有法规规章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我省的环境保护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这份建议中提出,尽早在我省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绿色GDP核算,并将其纳入生态省建设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并逐步实现差别化考核机制,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建立我省“异地”生态补偿机制也是该委员会提出的对策之一。浙江在线记者在这份建议中看到,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该对策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加大省级公共财政生态补偿力度,建立水库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省级层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