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昨天,是许某在龙湾一家鞋革加工厂“工作”的第27天,再过3天,他就可以离开了。虽然要忙上一个月,但他却拿不到一分工资。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得从头讲起。
许某今年21岁,老家在安徽。1月5日凌晨2时许,许某潜入龙湾区瑶溪镇龙东村的这家鞋革加工厂偷东西。就在他快要得手时,被该厂负责安保的工人发现了,许某当场被抓。
有人到厂里偷东西,该怎么办?对此,该厂老板林先生有自己的想法。林先生给了许某两条路选择:一是将他送往当地派出所;二是在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许某听了后,想也不想,就选择了第二条路。该厂与许某订立了口头协议:许某在工厂零薪工作一个月;工厂免费提供吃住,一个月期满后,许某可自行离开。当天,根据厂里的要求,许某交出了他的身份证、手机及身上财物,随后就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
27天的时间,许某吃、住都在工厂里,在工厂内行动还算自由,没有受到什么约束,作息时间与其他工人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不能离开工厂半步。工作时,他做的大多是搬运货物等体力活。
“这样冷的天气里,也经常流汗,有时觉得很累……”许某说,虽然工作强度挺大,但与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相比,他还是愿意接受这样的惩罚。他还说,出厂后,再也不偷了,准备找份工作好好干。
为什么要这样处理许某呢?林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许某偷东西时被抓住,属于偷盗未遂,即使送到了派出所,许某面临的惩罚也就是拘留数天,这样的惩罚未必有效果。而让许某在工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用高强度的劳动代替惩罚,说不定会让许某有更深刻的印象,让他认识到偷盗别人的劳动成果是可耻的。
对于林先生的这种做法,市民看法不一。虞女士说,用零薪劳动来教育小偷,就是给了小偷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显得更加人性化。
从事法律工作的市民董先生则说,小偷被抓后,当然要送到公安机关,由法律对偷盗行为进行惩罚。这家工厂的做法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还在其次,首先是有悖于法律规定。
诸位看官,你对林先生的做法是怎么看的呢?
这正是:
工厂抓住一小偷,
要他劳动把错纠;
零薪打工一个月,
法律依据有没有?
温州都市报 黄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