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在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浙江省财政厅
一、关于200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积极做好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各项工作,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2009年全省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200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2042.00亿元,执行数为2142.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7.2%。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税收收入1983.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增长10.7%;非税收入158.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增长12.3%。
2009年全省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2406.00亿元,执行数为2653.7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6.8%。
全省财政重点支出完成情况为:农林水事务236.73亿元,完成预算的126.7%,增长33.4%,增长较多,主要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口径调整因素,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由“采掘电力信息及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科目调整到“农林水事务”科目;教育519.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增长14.5%;科学技术101.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7%,增长16.7%;文化体育与传媒64.14亿元,完成预算的95.4%,增长0.6%,主要是部分市县大型文体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较慢;医疗卫生177.12亿元,完成预算的117.5%,增长24.0%;社会保障和就业153.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0%,增长8.1%。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0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税收净返还和中央各项补助,以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预计2009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
(二)2009年省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2009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211.30亿元,执行数为22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6.3%。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税收收入178.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增长5.8%;非税收入42.88亿元,完成预算的125.0%,增长16.0%。
2009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309.30亿元,执行数为325.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5.7%。
省级财政重点支出完成情况为:农林水事务36.98亿元,完成预算的152.5%,增长60.9%,增长较多,主要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口径调整因素,农资综合直补由“采掘电力信息及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科目调整到“农林水事务”科目;教育56.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增长7.9%;科学技术20.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8.3%;文化体育与传媒12.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0%,增长8.7%;医疗卫生24.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7.1%;社会保障和就业5.83亿元,完成预算的127.0%,增长32.1%,超预算较多,主要是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因素。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09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税收净返还、中央各项补助和市、县(市)净上交,以及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预计2009年省级财政收支平衡。
(三)2009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加强增收节支,财政收支保持平衡。按照“法治、务实、有为”的原则,在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科学把握好财税收支总“盘子”,重点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和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确保财税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运行呈现“低开—企稳—回升”的态势。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增强预算执行刚性,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发挥财税职能,助推经济保稳促调。一是帮扶企业应对危机。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取消、降低有关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扶持政策,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加大风险补偿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大财政资金扶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环境建设。二是推进“三大需求”协调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下拨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资金37.44亿元,积极争取并顺利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82亿元,筹措落实省本级财政性资金141.80亿元,支持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三个千亿”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积极利用政府外债扩大投资,全省5个项目列入财政部利用政府外债贷款规划项目,贷款总规模1.80亿美元。深入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认真开展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拨付财政补贴资金9.98亿元,有效拉动居民消费。落实省级外贸发展资金3.50亿元,重点支持出口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创建自主品牌和参加境外展会等,优化外贸发展环境,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三是推动“三大产业”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筹措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调整资金支持重点,引导服务业加快发展;统筹落实税费、信贷、产业等政策,扶持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整合工业类、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总额为5亿元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省财政设立5亿元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整合和落实省级财政资金,促进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3.坚持有保有压,民生支出重点保障。全省财政支出增量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2.8%。一是加大支农投入。全省“三农”财政投入达到762亿元,增长21.7%。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支书、村主任基本报酬列入财政预算,认真开展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省级财政奖补试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二是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小学、初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已分别提高到350元和550元;扩大中职学生资助面,免除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政策,试行省属普通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与财政拨款挂钩。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三是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稳定企业用工工作。继续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扶持全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五是支持深化医疗卫生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研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经费。六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平安浙江”建设。省财政筹措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41.09亿元。加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改革完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财政补助政策,探索开展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明确保障责任,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七是支持改善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大扶贫投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支持廉租住房建设,不断扩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落实燃油税改革政策,确保油价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大对景宁县和全省18个重点民族乡镇所在县的财政扶持力度,扶持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252亿元,增长14.5%。积极筹措援川建设资金,确保青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4.深化财税改革,创新财税运行机制。加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管理改革力度,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管理框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定额体系、预算支出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对省级项目预算进行整合。完善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在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实施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省级预算单位初步完成公务卡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加大绩效评价宣传力度,组织落实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评价工作,省级共对41个部门128个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并对全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和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等20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我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预计全年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到450亿元以上,资金节约率达到12%以上。
5.加强财政监管,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清理、规范、整合,省级重点对工业、服务业、农业、科技、生态环保等五大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引导专项资金投向,优化财政资金增量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对超过债务预警指标的市县进行通报。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加快建立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建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制度,试编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认真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和“小金库”治理工作,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2009年,全省财政运行不断规范,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艰巨;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有待加强;财税管理的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关于2010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省财政经济形势
2010年我省经济发展既蕴含重要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金融危机影响还将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仍比较脆弱,基础还不稳固。从国内看,通过实施一揽子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我国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各方面信心明显增强,保持较快增长具有较好的基础,但经济回升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从我省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省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由于经济发展中仍面临一些深层次的困难和矛盾,特别是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全省经济仍将面临较大的考验。从财政收支来看,收入前景不很乐观、基础不太稳固,支出压力大、刚性强;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难度加大。一方面,由于企业的基本面没有根本改善,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所得税增长困难很大;外贸出口难以全面增长,税收增长有限;继续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将会明显减少财政收入;房地产市场调控必然对相应税收带来影响;一些拉动内需和外需政策的边际效应可能递减;一些一次性特殊增收的措施难以持续;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另一方面,扩内需、保增长、促转型导致的支出增长很快。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在建项目需要继续投入资金;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校舍安全工程、落实离退休人员补贴等政策性增支较多且集中;支援四川灾区重建也需要财政增加投入。在减收增支的压力下,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平衡难度加大。
(二)2010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根据对2010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中央和省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省2010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理财原则,按照“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构建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管理框架,着力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三)2010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安排
1.全省汇总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
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增长6%以上。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6%计算安排227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116.15亿元,增长6.7%;非税收入153.85亿元,下降3.1%。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增值税(25%部分)396.20亿元,增长7.5%;营业税710.10亿元,增长7.0%;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311.10亿元,增长5.5%;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127.20亿元,增长2.5%;城市维护建设税122.40亿元,增长7.2%。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教育费附加收入58.90亿元,增长7.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93亿元,与上年持平;罚没收入71.10亿元,下降10.0%。
(2)支出预算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的中央税收净返还和中央各项补助等,2010年当年全省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2700.00亿元。拟安排2010年全省财政支出预算2700.00亿元,比调减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后的执行数增长5.0%。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农林水事务250.48亿元,增长6.1%;教育548.58亿元,增长5.8%,其中教育支出497.63亿元,增长6.1%,教育费附加支出50.95亿元,增长3.0%;科学技术107.49亿元,增长6.1%;文化体育与传媒67.32亿元,增长5.2%;医疗卫生183.92亿元,增长5.2%;社会保障和就业160.98亿元,增长5.2%。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36.00亿元,为总预算支出的1.3%。
2.省本级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
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2010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增长6%以上。2010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6%计算安排235.0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91.30亿元,增长7.0%;非税收入43.70亿元,增长1.9%。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增值税(25%部分)21.68亿元,增长8.0%;营业税97.18亿元,增长7.5%;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56.74亿元,增长6.0%;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8.06亿元,增长3.0%。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教育费附加收入7.53亿元,增长7.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30亿元,增长5.0%;罚没收入4.00亿元,下降20.0%。
(2)支出预算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的中央税收净返还、中央各项补助和市县净上交等,2010年省级财政可用资金为342.00亿元。拟安排2010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342.00亿元,增长5.0%。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农林水事务39.23亿元,增长6.1%;教育60.11亿元,增长5.8%,其中教育支出54.38亿元,增长6.1%,教育费附加支出5.73亿元,增长3.0%;科学技术21.67亿元,增长6.1%;文化体育与传媒12.75亿元,增长5.2%;医疗卫生25.49亿元,增长5.2%;社会保障和就业6.13亿元,增长5.2%。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3.60亿元,为总预算支出的1.1%。
三、关于2010年全省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衔接“十二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全省财政工作,对进一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收支、保平衡。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深入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内在原因,科学判断收入增减趋势,及早研究应对措施,牢牢把握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范围,探索研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努力增加政府非税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管机制,逐步夯实缴费基数。同时,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做到有保有压。在确保民生等重点支出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各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压缩5%,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中央政策要求实现零增长,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抓转型、促发展。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优化配置各类财税资源,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夯实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政府投资力度,筹措落实“三个千亿工程”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以铁路现代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完善落实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消费增长。继续安排3.5亿元外贸扶持资金,突出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出口稳步回升。完善落实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加大服务业投入,调整优化支持重点,支持分离发展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调整完善工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绿色能源、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暂停等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用足用好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安排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以培育农业十大主导产业为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机制,推进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对中心镇培育扶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调结构、惠民生。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改善民生。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手段,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实施“领雁工程”、“农远工程”、职教“六项行动计划”,落实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启动新一轮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全面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工作,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投入机制,重点做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工作。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人均20元以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所有县(市、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85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积极落实省级财政补助政策,加快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推进欠发达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城乡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完善财政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增强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后劲。
(四)推改革、强管理。关注市县财政运行情况,研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科学的财政体制机制。继续深化和稳步推进符合浙江实际的“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财政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管理框架,保障“三个子”顺畅运行。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建立健全省级政府预算体系,编制政府公共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计划。深化和完善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推进市县改革步伐,初步建立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龙头的预算执行新体系。推进公务卡试点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加快建立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国库资金运行管理水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大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创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评价工作,不断扩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健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保障乡镇职能运转基本支出,落实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村干部基本报酬财政补助政策,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
(五)提绩效、防风险。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强化财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监管,健全债务管理机制,规范举债行为,落实偿债责任,努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大整合力度,健全完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财政监督和会计、资产评估监督,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机制,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金财工程建设,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