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烟花陆续开卖 安监消保几多提醒

2010年02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汤家桥路烟花销售点已开张,摊主表示,现在买的人还不多,但问的人很多。李立 摄

  浙江在线02月10日讯今年烟花开卖啦!据了解,温州市各地烟花销售的时间有所不同。

  昨天是瓯海区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的第一天。记者从瓯海安监部门了解到,瓯海13个镇(街道)共56个零售点,每个销售点最多限卖49箱;其中,新桥街道、梧田街道、景山街道设19个点,烟花经营时间为农历十二月廿九(2月12日)至正月初六(2月19日);娄桥、潘桥等其他10个镇(街道)则从昨天起已经开始销售,直到正月十五(2月28日)止。

  另据了解,鹿城区在水心、广化、莲池、五马、绣山、南浦、江滨、黎明等街道共设28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可售时间从农历大年三十(2月13日)至大年初七(2月20日)。

  龙湾区烟花早在1月30日已开始经营销售,至2月28日截止。

  温州开发区烟花销售时间为2月7日(农历十二月廿四)到2月19日(正月初六),有十个零售点。

  安监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到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时,请认清烟花爆竹上是否贴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标签,如果发现没有安全标签的烟花爆竹,请勿购买、燃放。

  另讯昨天,温州市消保委、龙湾区消保委专门发布2010年第2号消费警示,请市民要注意选购烟花爆竹。

  近期,龙湾区工商分局、区消保委及时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以及进货渠道不正规等情况。

  消费警示指出,烟花爆竹属定点经营商品,销售单位应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证照齐全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经营户处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或到无证无照的小摊小贩处购买。

  选购时,注意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有提示语、查询密码,中文燃放说明清楚,还要有印有举报电话、序列号、监制单位、销售省份等信息的银白色的烟花爆竹专用封签。特别要注意烟花爆竹的生产月份,一般其安全期为三年。温州晚报 金思斯 夏海鹏 金晖

来源:温州网 作者: 编辑:孔令舒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