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21日电(记者 岳德亮) 杭州市政府近日决定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1日起,将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
而杭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从2008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0元。
杭州市政府指出,所辖的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