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昨天上午,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前往“伟海拉链”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并发放劳动监察温馨提示书。截至昨天,义乌已有2000多名企业主收到了这样的温馨提示书。据悉,义乌发放劳动监察温馨提示书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温馨提示书的正面印着10种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每条违法行为的下面,还写明了企业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如“若存在招用人员时扣押有关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为,企业应承担的法律风险是责令限期退还、处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一年后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等。
“伟海拉链”副总经理陶典勇细读温馨提示书后将其贴在办公室的墙上。他说:“企业用工时常犯的毛病这上面都有,贴在墙上能时刻提醒企业规范用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和风险。”
义乌劳动监察温馨提示书的诞生有一段来历: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义乌劳动部门多次组织企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但收效不甚理想。而且按规定,劳动用工检查过程中,执法部门现场检查的企业数为30%,其余的企业则通过书面材料进行检查。一些企业出现了弄虚作假的现象,执法人员不能有效对企业用工进行指导和服务。
为此,工作人员根据多年的案件处理情况,总结出10条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印制了5万份劳动监察温馨提示书。
“温馨提示书不仅在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时发放,平时到企业巡查或处理劳动纠纷时,也会发放。”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丁国嵘介绍,在义乌全面开展的“春暖行动”中,该大队取消了书面材料审查,坚持去现场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发放劳动监察温馨提示书。检查中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规范用工的行为,执法人员就在相应的违法行为条款上打上记号,并在检查记录表中存档,若企业再犯同样错误或整改不力,就对其严肃处理。
据浙中新报记者 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