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昨天,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一行10余人,来温州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立法调研。立法调研组对温州在国内首次提出的“旅游社区”概念和一些旅游促销举措比较认可,“旅游社区”概念有望写入《旅游法》。
市旅游局局长张纯洁去年10月在《中国旅游报》发表了《浅谈旅游社区建设》一文,在国内首次提出“旅游社区”的概念,并从坚持科学规划、确定投资方向、构建管理模式、创建社区文化等方面进行了阐述。立法调研组对此非常感兴趣,认为这一概念对开展旅游发展研究和起草《旅游法》具有借鉴意义。
“旅游社区”指人们在某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旅游度假形成的相对静态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俗地讲,就是“个人、家庭、团体以休闲度假为主要目的,来到某一个具备休闲度假条件的生活聚集区进行一段时间的生活”。目前深圳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成都宽窄巷子等,都属于旅游社区。
我省只有杭州和温州被调研组确定为本次立法调研的城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说,立法调研组是在听取了国家旅游局的情况介绍后才确定调研城市的。温州的旅游面积占了温州市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而且旅游资源集山、江、海、湖、岛、泉之大成,非常有特色,有名山(雁荡山)、名水(楠溪江)、名屿(江心屿),更有民营经济特色游、瓯江夜游等特色旅游产品,这对《旅游法》的起草很有借鉴意义。
温州都市报 刘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