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据《今日早报》报道 昨天是人居展开幕第二天,浙江省人民政府的网站上,挂出了一则名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申了坚持贯彻国务院新“国十条”的房产新政,不过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给予优先,同时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鼓励首次自住型购房
《意见》明确提出,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各地特别是住房供应紧张、房价较高、涨幅较大的城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研究实行满足当地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型普通住房需要的政策。
新政对各种类型的购房行为,实行“差异化”调控,《意见》沿袭了这一原则,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开“绿灯”。
遏制投机投资行为
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将受到遏制。《意见》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从紧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按照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执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意见》提出,各地特别是住房供应紧张、房价较高、涨幅较大的城市,可出台临时性限购多套住房的政策。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从紧”二字很有讲究,到底紧到什么程度,也需要地方细则来明确。
打击炒卖房号
开发商“坐地起价”、房产中介“炒卖房号”等行为,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根据《意见》,开发商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楼盘的预售许可证。此举有利于增加楼市供应量,打击开发商捂盘行为。
此外,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涉及提高销售价格的,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否则不得随机提高销售价格。事实上,对于这一点,杭州市政府已经有所行动。比如此次人居展开始,杭州就要求参展房地产企业通过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手册方式,或采用互联网查询、多媒体终端查询、电子信息公告等方式,进行了明码标价,真正实现了商品房预售“一房一价”。
《意见》还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
加快保障房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依法加大清理处置力度,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业界指出,加大保障房建设,增加市场供应量,扭转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这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