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改革创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走在前列
绍兴市作为相对发达地区,近年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城乡配套体制改革,“三农”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已连续三年获得省新农村建设考核优秀。但同时也较早地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仍有许多制度性障碍需要突破。要保持领先发展的势头,继续走在前列,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对此,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加快农村改革创新,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在外部需求萎缩、投资增长乏力的宏观形势下,加快农村改革创新,是保增长、扩内需、保民生的有力手段,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首先,保增长的基础支撑在农业。绍兴市农业虽然占GDP的比重不大,目前仅占5%多一点,但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当前,农产品供给比较宽松,但一旦经济回暖,农产品需求就会明显增长;如果农产品供给不足,一些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其次,扩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当前,农村人口正处于加速集聚的阶段,农民中蕴藏的巨大的建房购房需求正日益显现。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到2012年,在全市实施10万户左右的农房改造建设工程。按平均每户投资15万元测算,这将直接拉动投资和消费150亿元,可以带动许多行业的发展。再次,保民生的重点难点在农民。农民增收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农民收入不上去,城乡差别也很难改变。改善农村民生,除了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提高粮价、增加补贴等以外,关键是要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内部增收空间。通过改革创新激活农村各种发展要素,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这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
加快农村改革创新,是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强大动力。绍兴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力争城乡统筹发展走在前列。实现这一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重中之重是要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去年年初,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五个一体化”的发展要求。这些要求与当前城乡发展现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制度性障碍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需要我们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在制度创新上作探索、下功夫、求突破。
加快农村改革创新,是解决现阶段“三农”发展突出问题的必由之路。与30年前相比,当前我们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的起点更高、基础更好、条件更为有利。各地积极探索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已经摸索出了许多好的做法与经验,如绍兴县在推进新型城镇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和村级异地集中建物业方面,创造了许多经验;诸暨市村庄整治建设有深度、有广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上虞市在发展村级物业经营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嵊州市成功开展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综合试点,并被列为全省唯一、全国100个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整体推进试点县市之一;新昌县启动开展新农村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取得了明显实效;越城区积极实施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民住房解困,搞得很不错。袍江新区、镜湖新区也有不少亮点。这些都为我们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同时也应看到,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的期盼和要求越来越高,改革触及的领域更深、更广,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更趋复杂。从目前情况看,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和农村金融体制的政策瓶颈制约问题、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明显问题最为突出。如何让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起来,解决农村土地效率不高、发展用地难的问题;如何创新金融支农体制,解决农民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如何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创新,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抓住关键环节,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
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村发展中的矛盾,用创新的思路破解“三农”难题,这是农村30年改革发展的基本经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绍兴市委也就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根据当前实际,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快探索试点,加大推进力度,努力取得新的突破。以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重点,努力在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土地的小和散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症结。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有效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组织化程度差、规模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目前,全市的发展势头很不错,市、县两级都出台了政策意见,建立了仲裁机构,组建了6个县级流转服务中心,全市流转率达到38.5%,但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土地流转总体质量还不高等。为此,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使土地流得出去、转得出去。在资金、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生产配套用地等方面,加强对这些规模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促进经营规模扩大。二要加强土地权益保障。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让农民有股份、可分红。落实好流转农户的权益保障,对农民长期流出土地涉及被征用、征收的,应视同未流转土地农户,享受同等补偿政策;对长期流出土地的农户,要给予社会保障或补助。加强农户劳动力的转岗就业培训,提高他们向二三产业稳定转移的能力。三要探索土地规模经营的新途径。特别是要创新社会化服务,为农户流转其土地经营权提供服务保障,从而推动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益。
以探索推进宅基地制度创新为重点,努力在加快中心镇村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推行农村宅基地置换改革,既有利于农民集中居住,又有利于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也是当前加快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和中心镇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嘉兴市的“两分两换”改革试点搞得很成功,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与嘉兴市相比,绍兴市整体推进速度不快,虽然有些试点,但比较零星,缺少规模。我们要在借鉴嘉兴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宅基地制度创新。一要抓好政策意见的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加快农村住房集中改造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和袍江新区、镜湖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出台相应的具体操作政策。市级有关部门也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二要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总结以往试点经验,以中心镇村建设为重点,结合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加大试点力度。宅基地在县域范围内跨乡镇(街道)置换、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等等,都要积极进行试点探索。
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努力在健全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好增加农村投入和发展农村金融两篇文章,十分迫切而重要。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各级财政增收困难。各级政府要从缩小城乡差别的战略高度,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的政策,建立健全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共享宅基地整理复垦收益的机制,确保宅基地整理复垦收益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增强村级自我发展的能力,弥补财政资金的投入不足。二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公司建设。借鉴城市建设理念,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公司建设,如注入一定的土地和资本金,盘活用好农村特别是中心镇村的土地资源,允许吸纳工商资本、村集体资金及其他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相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新昌县已率先组建小康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由县财政提供注册资金5000万元,县政府协调解决融资土地120亩,开展建设融资、信用担保、物业合作,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市本级和越城区也在联合筹建绍兴市新农村建设公司。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县级或乡镇级的新农村建设公司。三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功能,切实改变多吸储、少放贷的状况。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在发展得不错,要继续给予扶持,但它们的贷款流向问题要引起重视,这一问题要通过财政资金和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进行积极引导。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规模养殖场和地上农作物等抵押贷款试点,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积极发展各类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积极开展公共财政支持下的农民创业小额贷款,调整完善现有农业担保公司功能,明确其为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的资金比例。加快组建或改建专门为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的市级农业担保公司,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这一试点。
以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为平台,努力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取得新突破。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农村的交通条件、饮水状况、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以及养老保障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与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要着力做好扩面提质文章。一要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以中心村为重点,按照“产业集聚发展、人口集中居住、设施集约建设、公共服务社区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农村新社区。二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三年建设计划”的要求,加大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争取通过几年努力,全面完成农村道路、农村饮用水、农村电气网等改造工程。三要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抓好标准化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文化活动室等方面的建设,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配置。四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实现参保对象全覆盖,并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灵活衔接,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
弘扬务实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确保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并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加以保障。各级农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搞好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特别是国土、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加强要素保障,提供主动服务。县乡两级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继续解放思想。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需要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大胆探索。只要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农民利益和意愿的,都要大胆地改、积极地试。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珠三角、苏南、成渝地区和省内杭州、嘉兴、义乌等地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都有许多创新做法值得借鉴。
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是一件实打实的事情,必须树立良好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抓好“营造良好风气、推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把各级干部的心思集中到抓发展、办实事上来。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真心亲近农民,想民之所想、办民之所需,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明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加强各个层面的沟通联系,遇事主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