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5日讯为了防范信用卡风险,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对“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等行为,应予立案追诉。这可给“卡奴”们敲响了警钟。记者昨日从越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人因“恶意透支”被抓。记者昨天也从市区各银行了解到,新规出台后,信用卡刷卡用户的还款积极性明显提高了,很多“卡奴”担心超过时间被追诉,选择提前还款。
周先生是市区某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也是一名“卡奴”。昨天,接到工商银行的第二个催款电话后,周先生赶紧去银行把钱还了。“以前买东西,动不动就刷卡,欠银行的钱,反正可以慢慢还。现在不一样了,一旦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是要吃官司的。”
记者从市区各银行了解到,近几天,像周先生这样提前还款的人不在少数。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为恶意透支,通知发出后,这几天,很多人都选择提前来还款,效果十分明显。
原先,很多银行为完成发卡任务大量发信用卡,但一些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让银行十分困扰。越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以前,此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很多人欠银行的钱老是拖着不还。真正追究起来的时候,他就找借口说是忘记了,公安部门也很难认定其为“恶意透支”。
近日,越城区东湖镇一村民因“恶意透支”1.98万元,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抓。目前,该村民已经补交了所有欠款和滞纳金。经侦大队相关人士透露,该村民目前由亲戚取保候审,但因其已触犯《刑法》,所以仍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侦办。
据绍兴日报 许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