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事件回放
连撞8车4死6伤
杨曙忠现年48岁,为三门华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4月5日晚8点12分左右,杨曙忠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浙JA0333的黑色宝马轿车,在途经三门县人民路县电信局门口路段时,与前面一辆别克轿车发生追尾,将别克轿车往左前方挤撞,致使别克轿车与对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接着宝马车又撞上前方一辆两轮电动车,致车上2人受伤。
撞车后杨曙忠驾驶宝马车继续前行,撞上第三辆两轮电动车。而后,宝马车继续往前冲出10多米,先后撞上一辆黄包车、第四辆两轮电动车和一辆面包车,造成面包车侧翻、车上3人受伤,黄包车夫杨某、乘客梅某以及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死亡。
后经检验,肇事车主杨曙忠,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ml,属醉酒驾车。
时报讯一企业董事长醉酒驾驶宝马车,开了193米,连撞8车,致4人死亡6人受伤。
昨日,这起浙江首例因醉酒驾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在台州中院开庭。近百名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媒体记者等人旁听了该案。
庭审期间,嫌犯多次起身面向旁听席,泣不成声地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鞠躬谢罪,请求原谅。
被告:
鞠躬谢罪泣不成声
昨日上午8时45分,头发已花白的杨曙忠被押上被告席。能容纳100多人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杨曙忠犯罪事实后,杨曙忠回答说:“我没有什么可辩解,认罪服法,我很后悔,不管法院怎么判决,我都同意。”
并且杨曙忠在最后陈述中,多次起身面向旁听席,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鞠躬谢罪,并泣不成声地说:“我对不起死者、伤者及家属,我以罪人身份站在今天的法庭上,我很后悔,我很对不起他们,我不恳求他们原谅我,但是我真的很对不起……”
辩护人:
提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
理由1: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归案后态度好杨曙忠的辩护人称,从罪名的适用看,对杨曙忠选择了较重罪名,在量刑上应适当从轻,以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且杨曙忠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
理由2: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辩护人称,被告除向被害人所在救治医院担保所有医疗费外,还先后将250万元赔偿款付到公安机关用于赔偿。截至开庭时,杨曙忠家属已与被害方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并获得了被害方谅解。
理由3:资助过39名贫困大学生辩护人还表示,杨曙忠共资助过39名贫困大学生,先后捐赠200万余元,有爱心和社会责任心,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公诉方:
赔偿是法定义务
爱心不能抵偿罪行
对此公诉方称,杨曙忠虽守法经营、热心慈善事业,但不能抵偿事后的犯罪行为,且赔偿是法定义务,不是定罪应当考虑的问题,对于法庭最后对本案的量刑,在于案件的情节及严重后果,对于最后量刑是否适用判处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请合议庭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法院:
将择日宣判
因该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将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
王先富 艾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