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18日讯(通讯员 朱利明)“我们将倍加珍惜陪审员岗位,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尽心尽力做好本分工作……。”
6月17日下午,天台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会议,研究任命了新一届35名人民陪审员。会上,陪审员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在法院中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但是不得担任审判长),他们与职业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来审判案件的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不仅具有裁决决定权,还参与合议庭具有量刑决定权。
天台县此次选任的35名人民陪审员中,系已通过资格考核和业务培训,并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人士为主。其中,年纪最大的有62岁,最年轻的32岁,涵盖了各个年龄层面的群众。
35名陪审员中,由15个乡镇(街道)推荐的24名,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陪审员。在职业层面上,包括“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和普通群众,具有广泛性的特点。新任命的陪审员还增加了民政、总工会、农业等涉民生的机关工作人员。
据天台县人民法院许光贵副院长介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在广泛走访摸底的基础上,由个人申请,法院和司法部门共同推荐,通过培训考核后,再经人大常委会任命后行使“编外法官”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