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西溪路教练车女学员撞倒围墙后压死小学生的案子,昨天由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0年3月18日7时10分许,西溪路大成驾校培训场地里,一位张姓学员在练习倒桩时,误将油门当刹车,教练车驶出场地,车头撞穿围墙后飞到西溪路,倒塌的围墙正好压在西溪路南侧人行道行走的小学生徐帆身上,徐帆因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时,该学员的教练员来国龙正在车外进行指导,并没有在教练车上。来教练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日前,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本案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本案中,来教练明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关于教练必须随车指导的规定,应当预见学员没有驾驶经验,不熟悉车况,单独驾驶练习不能确保安全,其负有制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义务。”检察官说,来教练具有疏忽大意的重大过失,客观上由于该过失行为造成了致一人死亡的事故,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前,市车管局已经对大成驾校予以全行业内通报批评,责令暂停使用该教学场地。按照有关规定对教练员来国龙处以3000元上限处罚,并停止执教。
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每日商报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张永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