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3月18日,西溪路上的大成驾校内,一学员在练习倒桩时,误把油门当刹车,导致车辆冲出隔离墩,冲破3米高的围墙,“空降”在人行道上。一名上学路经此地的六年级男孩被压致死。当时教练来国龙不在车上,事发后被警方刑拘。
6月22日,此案开庭审理,来国龙被指控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学员开车撞死人免责。案发后,来国龙与驾校一起支付死者家属74.8万元,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
[最新进展]
昨天上午,与此案相关的另一宗官司,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这次是大成驾校告给肇事教练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原因是对方以学员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偿。中华财产保险上城支公司和中华财产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分别被列为第一、第二被告。
大成驾校要求保险公司支付62.2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其中包括12.2万元的交强险和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双方激辩]
学员场地内开教练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如果属于无证驾驶,那是不是要取消场地练习?
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无证驾驶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上讲,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无证驾驶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可以免责。
大成驾校:签订保险合同前,你们清不清楚大成驾校的性质?
保险公司:知道。
大成驾校:知不知道投保的车辆,是用于培训学员的教练车?
保险公司:知道。
大成驾校:知不知道学员训练时,必须使用教练车?
保险公司:知道。但前提是教练必须在车上。请问你们是否清楚“未取得驾驶资格”与“无证驾驶”之间的关系?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在通过考试未取得驾照之前,开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进行培训时,教练员应当随车教练,不得让学员单独驾驶。
大成驾校:杭州目前有98所驾校,4000多辆教练车,培养出来的驾驶员超过18万人。如果按保险公司的说法,学员在场地内练车都属于无证驾驶,那是不是要取消场地实地练习?
有关随车指导的“随”,主管部门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既可理解为在车上,也可以理解为车旁指导。学过车的人都有经历,特别是在倒桩移库练习中,教练员出于安全和引导学员考虑,一般都在车外指导,这已形成行业习惯,并得到主管部门的默认,这合情也合理。
保险公司:合情合理并不意味着合法。除有关规定明确学员不得单独驾驶外,交警也认定教练未随车指导,对事故承担全责,这就明确培训时教练员必须在车上,因为副驾驶室有辅助刹车设施,遇突发情况教练可随时处置。
而且保单上有驾校的签名盖章。这说明我们已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
大成驾校:我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格式合同,其中的免责条款不利于被保险人,有失公平属于霸王条款,应该认定为无效。而且目前并无证据表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有明确告知在场地训练时,学员练车属于无证驾驶。
[本案意义]
参与旁听的业内人士认为,本案是第一起由于学员场地训练时驾车酿成事故、驾校状告保险公司案件,法院判决将对整个培驾行业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