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绍兴7月1日电 困扰基层医院多年的“以药养医”痼疾,有望在绍兴市率先得到根治。今天起,绍兴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846家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所有药品都按进价进行零差率销售,不赚病人一分钱。
430万绍兴人将能受益。根据规定,从今天起,846家社区医院能使用的药物只有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150种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以及现有库存的药品和因特别情况准许使用的其他药品,所有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报销比例也提高了5个百分点。
省卫生厅厅长杨敬表示,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在全省是第一个,在全国也不多见。
今天上午10时,绍兴市东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急性肠炎前来看病的59岁村民山大江配了3瓶生理盐水“氯化钠”、2瓶抗感染注射液“左氧氟沙星”、一盒止泻药“蒙脱石散剂”,加上挂号费,总共只要23元。而同样这些药,昨天的价格是75元。
据绍兴市卫生局测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全市社区医院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40%,一年至少能为百姓让利逾3亿元,社区医院将由此减少相同数目的药品收入。
为确保社区医疗机构能正常运行,绍兴市决定,社区医疗机构因此减少的药品收入,由财政全面“兜底”、足额补偿。同时,针对药品降价将带来门诊量大幅增加、医务人员满负荷工作的情况,社区医务人员编制将新增2000名以上。
绍兴市卫生局局长邵田田说,今年2月25日,作为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首批试点县,绍兴县和新昌县在辖区内所有公办社区医疗机构全面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实施4个月来,两个试点县社区医院药费平均下降了45%,平均每次的门诊、住院费用下降了30%,群众药费支出减少了4000万元。同时,社区医院门诊人次也增加了25%,社区医院正在成为百姓就医首选,而过去社区医院动不动就给病人输液、用高价抗生素的现象也得到了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