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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7月14日讯 电动车被盗后,为什么很难再找回来?
因为大量的电动车都是没牌照的“黑户”,管理起来非常难。有时候,警方即便找回了失窃的电动车,也因为无处查询,很难再归还给它的主人。而另一方面,那些没有牌照的“黑户”车,往往都是超标、超限车,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在马路上行驶的。
为了破解这个中国大多数城市都存在的电动车“两难问题”,近日,金华市警方规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车实施“户籍化”管理。金华市内包括超标、超限电动车在内的所有电动车,都需到公安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警方重申,这一举措是为了便于管理,如预防盗窃等,并非默认超标、超限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
100万辆电动自行车,只有6万辆有牌照
电动车因其价廉、节能、方便、环保,正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然而,由于对生产、销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马路上飞驰的电动自行车,很多都是超标、超限车。
1999年,国家发布实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据金华市公安部门统计,目前金华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约在100万辆,而符合上路条件的有牌照电动车,只有6万辆左右。“一方面,这些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规定,原则上是要禁止上路的,但它们又是客观存在的,一时无法改变。”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施欣辉说,“另一方面,这些上不了牌的电动车,无法纳入公安防控体系。不仅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也让警方办案时无从查起。”
施欣辉介绍,近几年,金华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逐年增加,但被盗后破案难、破案后追赃难、追赃后发还难的“三难”问题,使得电动自行车失窃案侦破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数据显示,2009年,金华市发生被盗电动自行车案12021起,仅侦破了3319起。
所有电动自行车都要上户口
金华市公安局出台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也是为现实所迫。
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金华的电动自行车主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买发票,到就近的派出所或交警中队等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登记。
“考虑到部分电动自行车购买时间较长,合格证、发票已遗失,在12月31日前,车主可以到所在单位或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开具车辆来历证明,然后办理登记。”
施欣辉介绍:“金华市公安局还将把登记点延伸到各大销售网点,市民在购买新车时,可以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金华市公安局将对在检查中发现无牌照又未“户籍化”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查明来源并进行注册登记后发还给车主。
“户籍”登记有什么好处
记者从金华警方了解到,电车车主在进行“户籍”登记时,公安机关会对该车进行注册编号,录入公安信息系统,并在车上张贴一张印有编号的标识。“这个标识就像人的身份证,上面有电动自行车车架号、车身颜色、车主名字等信息,可以通过这个标识找到车主人。”
这张标识是不会褪色脱落的,时间越长,粘得越紧。即便撕下来张贴到其他车辆上,很容易被认出来。
“这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电动车失窃后破案难、破案后追赃难、追赃后发还难的“三难”问题。”金华警方称。
“户籍化”并不是“合法化”
在采访中,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施欣辉一再强调,“户籍化”管理登记,仅仅是作为财产所有权性质的防盗登记,并不是默认超标超限电动自行车就可以合法上路行驶了。“户籍化管理是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的重要举措,是否可以合法上路,还是应该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金华交警一大队一位负责人说:“在金华全市推行电动自行车的户籍化管理,并没有将顶在超标、超限车辆头上的‘非法’二字拿掉。从法律上来说,这些超标,超限车都是不能上路的。”
然而,他也表示,要彻底监管和治理超标超限车辆,这是个社会问题,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交警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