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上个月,台州商报报道了椒江区洪家街道大板桥村等地的部分养猪场多年来一直用废塑料烧猪食,烧时冒出的浓烟以及刺鼻的气味让周围村民难以忍受。近日,记者从椒江区环保局了解到,负责倒卖废料的当事人已经找到,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从今年5月份开始,椒江区环保分局、洪家街道办事处及洪家派出所就对这些养猪场用化工废料烧猪食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养猪场化工废料非法焚烧现象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由于化工废料来源不清且未掌握非法买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养猪场非法焚烧化工废料问题并未得到根治。
6月中旬,其中一户养猪户意识到了化工废料的巨大危害性,表示愿意配合公安、环保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并交代了这些化工废料均由大板桥村的金某提供,但当时自己并不清楚这些用作燃料的废料是何东西。
在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环保部门依法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洪家派出所顺藤摸瓜,掌握了化工废料非法买卖当事人金某的基本情况,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本月下旬做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据金某交代,其所买卖的其实是化工废料,从台州各地专门从事化工产品回收这些废料的个人手中再次回收,简单加工之后再卖给养猪户,从中赚取利益。据椒江区环保局对这些废料的检测结果显示,废料的主要成分是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乙酸乙酯、丙酸乙酯以及其他一些无法确定结构的化合物,而这些化合物是严禁露天焚烧的,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要到专门的固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据台州商报 胡剑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