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诸暨女子楼某假冒诸暨检察院的检察官,很多人信以为真,连她的男朋友也信了,心甘情愿地被她骗去500多万元。她能骗那么多人是因为诸暨检察院里确实有一个与她同名同姓的人(详见本报7月13日04版报道)。昨天上午,这名“山寨检察官”因诈骗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楼某的眼圈红了。
“圆一个谎,就需要撒更多的谎。”昨天庭审结束后,楼某感慨地说。今年26岁的诸暨人楼某,自称是浙师大毕业的高材生。她在诸暨一所中学当圆通卡收银员期间,挪用资金15.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于去年4月被判缓刑,家人为此欠下了大量债务。
无所事事的她去年6月份在报纸上看到同名同姓的楼某考上公务员的消息,便想到借此身份一用的主意。于是,她从网上买来一整套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行头“武装”自己,甚至家里用的一次性茶杯都印有“检察院”标识。
同年8月,她利用这一身份和当地一名公务员顾某谈恋爱,因见顾某经济条件好,遂产生诈骗念头。楼某先后多次从顾某处骗得顾本人及其从朋友处借来的资金520万元。2009年12月9日,顾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顾某从楼某处追回部分赃款,楼实际骗得156万元,这些钱被她用于还债、购买汽车、租房装修、高消费等。
昨天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楼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连同前罪,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天天商报 记者 汤桂平 实习生 徐琴芝 林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