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4日讯昨天,记者从衢州市房管处获悉,市区将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以规范二手房中介行业。新规定将从8月20日起施行。
去年以来,市区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绝大部分二手房交易是在中介机构的牵线搭桥下成交的。但是,房产中介公司在提供房屋买卖置换与租赁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种种猫腻,甚至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
据了解,市区正在经营中的二手房中介机构不下100家,但其中仅有29家经过市房管处备案。市房管处工作人员相告,一些资质不全、不够正规的小中介公司充斥市场,出现了乱收中介费、多收交易费用、虚假办证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屋登记部门的工作秩序。为此,市区将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
据介绍,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有在代理房屋登记过程中提供当事人虚假材料、证件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被公示。第一次被查实的,公示期为6个月;第二次被查实的,公示期为2年;第三次被查实的,公示期为4年。公示期间房管部门不予受理其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