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5日讯 今天有消息称中国银监会建议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四城市的第三套房贷。同时,银行可根据“国十条”规定,自主决定是否暂停其他地区的三套房贷,对于未叫停地区的三套房贷首付将提高至6成、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50%执行。记者当即向银监部门核实相关情况,浙江银监局局长杨小苹明确表示,直到今天下午该局未收到与此相关的任何信息。
据了解,虽然银监部门对三套房贷并未出台新规,但目前杭城绝大多数银行的三套房贷实际已处在叫停状态。记者今天下午联系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浙江省分行及浙商银行、招商、光大、深发展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面对记者“三套房贷还办不办?”的询问,相关银行无一例外地明确表示,目前均已冻结或暂停第三套房贷。建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是根据其总行的要求暂停办理三套房贷的。
今天下午正在参加省科技金融座谈会的杨小苹,趁会议间隙接受了本报记者有关银行三套房贷的采访。
杨小苹说,今年上半年浙江银监局按照银监会要求,对杭州作了房价轻度下跌的压力测试,即假设房价下跌幅度在30%以下,对银行信贷资产会产生何种影响。测试结果表明,房价轻度下跌对银行房贷没什么大的实质性影响。数天前,该局又接到银监会通知,要求对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作房价重度下跌的压力测试,其中杭州在列,即假设房价跌幅为30%至50%会对银行房贷产生什么影响。目前对杭州房价重度下跌的压力测试尚未进行。她证实,直到目前为止,银监会尚未要求任何地区的商业银行停止第三套房贷。不过,她也重申,浙江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房贷政策没有任何变化,各银行要切实按照各自总行的规定和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并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自身的个人住房贷款标准,从严控制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
据浙江银监局透露,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委4月份联合发文以来,我省大多数银行一直严格执行房贷新政,对第二套房“认房又认贷”,一些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第三套房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原则,无论是首付还是利率,均按规定执行,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大幅度提高。
该局负责人表示,接下去,将继续加大对房贷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决不允许商业银行随意突破和松口政策界线,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必将严肃查处,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