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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永高速收费“被涨价”践踏的是公众消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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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诸永高速开通后市民上高速“被涨价”一事,近日沸沸扬扬。公众质疑:为什么明明没有走的高速却被收费?为什么多条高速公路悄悄“涨价”?

  公路本是公共产品,应该突出公益性。但在现实中并非如此,我国不少高速公路实际上属企业性质,收费自然就按商业模式运作,突出经济效益。

  当高速公路收费成了经济行为,我们就从经济的角度看看这起事件。笔者认为,诸永高速引发的“被涨价”事件,是对公众消费权的公然侵犯与践踏。

  这里得明确的一点是,车辆上高速公路通行,是否构成消费行为?笔者以为,答案是肯定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向车辆收取通行费,为车辆提供通行服务。从法律上讲,车主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通行服务合同关系。如此一来,按理说,作为消费者,广大车主应该拥有消费该通行服务的各种权利,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但在“被涨价”事件中,车主的“知情权”首当其冲被漠视了。

  诸永高速通车带动甬台温、金丽温高速涨价,几乎所有车主是在完成对通行服务的消费、到达收费站缴费时才知道的。作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该知道依照现行的计费系统,诸永开通会带动其他高速涨价,却无一人对车主进行说明或提醒。就算起先不知道,但已有不少车主反映后,为什么还是不见经营者对此作出提醒或解释,而要等到媒体追问至省公路管理局,涨价原因才得以揭晓呢?这难道不该是经营者主动告知的内容吗?

  同时,车主们的“自主选择权”这一消费权利,也在“被涨价”事件中荡然无存。

  诸永高速开通后,高速公路经营者提供的计费系统默认去往杭州、金华等地的车主选择诸永这一最短的通行路径,导致只要是从温州附近的高速通行,通行费用统统上涨。也就是说,走高速的车主们根本就没得选择。

  有些人会说,那车主还是可以选择的,不愿多花钱走高速就走国道、省道。没错,已经有人这么做了。据媒体报道,一位车主到岩头龙瀑仙洞,宁愿驾车绕远路从永嘉上塘过去,也不选择更简便的过温州大桥上诸永高速。更有甚者,为不得不走高速的车主们提供另类选择,将一段高速掐成两端走从而破解“被涨价”。

  这种种“自主的选择”,笔者认为,无异于是打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不要忘记,开建诸永高速的初衷,除了经济效益外,更重要的是为了方便温州对外交通、带动经济发展。而高速公路经营者、管理者们,难道真的只把自己当做经济行为的主体了吗?

  针对“被涨价”一事,据说目前省公路管理局正在紧急研究解决方案,但面对媒体追问是否可以出台临时措施解决“涨价”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无法启动。也就是说,解决方案出台之前,多收的高速通行费还会继续收下去,广大车主的消费权还在继续被践踏。

  笔者在此也只能期盼,这个“紧急研究”能更紧急一些,尽早还车主们一个公正、明白的消费环境。而更深的期盼,则是政府能制定出一套成熟的高速公路收费监管系统,对高速收费等服务加强监督,不要再出现类似的“被涨价”事件,从而保护公众的消费权。这才是治本之策。

  据温州日报 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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