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母亲庭上痛哭
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天上午9点2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号法庭外,一位胖胖的中年女人满脸通红,抱头痛哭,嘴里喃喃地说:“我的儿啊!”
4号法庭即将审理一起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姓何,26岁,安徽人,他被指控放火烧毁老板的服装厂,还差点闹出人命,财产损失达35万元。胖胖的中年女人就是小何的母亲。
9点半,4号法庭开庭,一个瘦瘦的小伙子被法警押进法庭,一见到儿子,旁听席上的何妈妈,两腿一软瘫倒在地,掩面哭泣。
2009年8月,小何经朋友介绍到萧山一个服装加工厂工作,老板姓周,到了9月份,周老板要给小何换个岗位,小何不愿意,和老板闹起了矛盾被辞退。
庭上,小何交代说,他当场要求结工资,可老板说要月底结,双方就吵了起来。
起诉书指控小何涉嫌放火罪:去年11月,凌晨2点,为报复老板,小何准备汽油、黄沙、浸有汽油的棉线和布条等工具,到老板服装加工厂,往卷闸门内倒汽油,还用黄沙挡在门口阻止汽油外流,然后用打火机点火,服装厂一下子烧了起来,大量机器、服装等物品被烧毁。所幸居住在工厂内的周老板等四人及时发现,从窗户的空调出风口逃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造成35万元财产损失。
面对起诉书中的指控,小何开始表示没有异议。但接下来却对事实和罪名,一路翻供,辩解说:“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陷害的,那天晚上我在睡觉,到了派出所才知道服装厂着火的事情。”
公诉人举出一系列证据,其中有在现场找到的两个康师傅矿泉水瓶,一个装黄沙,一个装汽油,上面提取的手印指纹与小何的指纹完全吻合。
面对证据,小何的辩护律师表示没有异议,这下小何恼了,对着律师说:“不要你辩护,我自己来说,我没有放火,那个瓶子上有我指纹是有人想诬陷我。”
小何拒绝让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
检方认为小何为报复被害人,有预谋地实施放火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且焚烧地点有人居住,周围又有密集的农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吴海婕 实习记者 吴芝英 通讯员 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