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市场内黄金位置的双开门商铺,程女士本来很看好自己的这笔投资。眼看着再过一个多月商铺就要交付了,此时她却突然被告知,该商铺要改为消防通道,她只能在同楼层剩余的商铺中另选一间。
商铺的位置对其价值至关重要,心仪的商铺没了,也找不到可以替代的,程女士这几天实在是很苦恼。
黄金位置的商铺突然遭取消
去年12月,程女士和杭州银沙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预定了位于月雅路以东的杭州义乌小商品城·银沙联合市场A区5楼编号为12-281的商铺。
合同约定该商铺套内面积32平方米,转让总价为49万多元,使用权为15年。甲方(银沙)要在2010年10月1日前,依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商铺使用权交付乙方(程女士)。
眼看着距离商铺交付的日子越来越近,程女士前阵子却突然接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她所购买的这个商铺将被取消。
“7月中旬,银沙公司和我说,市场的消防通道没通过验收,要增设消防通道,我的铺子正好位于主干道的十字路口,要改成消防通道。他们让我在同一楼层剩下的商铺中另外挑选一间,对于这个处理办法,我很不满意。”
程女士说,当初在众多的铺子中选中12-281这个,就是看中它位于主干道的十字路口,而且是个双开门(两边都可开门)商铺。一般来说,这种商铺增值比较快,做起生意来也比较旺。而当初49万多元的价格,也是属于商铺中比较贵的,现在肯定增值了。如果换成其他位置的商铺,增值的部分很可能会缩水。
杭州银沙实业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回复
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前几天,程女士向杭州银沙实业有限公司提出,5楼剩余的商铺位置都比不上她原先购买的那个,她希望能够将商铺换到位置较好的2楼,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但是该公司不同意,他们说只能在5楼剩下的摊位里选一个。我觉得,他们违约了,不能提供合同里约定的商铺,现在给我一个位置稍微好一点的也是理所应当的啊,怎么能勉强我一定要从5楼那些位置不好的商铺里选一个呢?”
对此,杭州义乌小商品城·银沙联合市场招商经理赵小姐表示,对于商铺产生变动的客户,他们有相应的措施,可以给客户更换同楼层类似位置的商铺。
然而,程女士对5楼剩余的商铺都不满意。前天下午,赵小姐称,此事目前由另外一位经理负责,她会将情况转告给那位经理,由他来回复记者。
一直到昨天晚上截稿前,记者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律师:市场的行为很可能构成违约
对于市场招商部门的说法和态度,程女士表示很不满意,她想知道,如果自己要索赔,该怎么索赔。
在程女士提供的《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里,“交付”一栏约定,“甲方(银沙)要在2010年10月1日前,依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商铺使用权交付乙方(程女士),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2.因政策或法律法规的改变等政府行为导致商铺使用权无法按期交付,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3.因市场整体利益需要,甲方可在预定交付日起六个月内据实予以延期。”
对此,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认为,首先,市场的消防通道问题,在进行总体设计时就应该充分考虑,按照消防的标准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市场时设计消防通道。市场在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消防的要求,将商铺出售给程女士,现在却因为消防的要求将程女士的商铺改为消防通道,而无法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来交付商铺,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交付”一栏的约定只是对由于约定里的原因造成商铺无法按时交付时的延期交付的约定,而程女士现在遇到的情况并不属于以上约定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市场方面并不能依此解除合同。
因此,如果程女士最后不能和市场方面达成一致协议,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