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眼下的暑期打工大军中,大学生是绝对的生力军。但暑期快结束时,总有一些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或雇主的故意克扣,得不到相应的报酬。
辛苦1个多月只拿到300多元
今年暑假,在重庆某大学读书的小赵,在衢州市区的一家饭店找了一份暑期工,帮忙端菜、配菜、制作简单的小菜等。当时,小赵和店老板说好干一个月拿500元的报酬。
可是,当小赵干了1个多月,满怀期待拿钱时,店老板只给了他300多元。小赵找店老板理论,店老板却说小赵中途请过假,要克扣相应的工资,另外,还要扣除一笔“学徒费”。
小赵说自己上当了,没想到店老板这么狡诈,但由于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能由店老板说了算。
雇主素质的提高是关键
衢州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郑文山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保护,一些雇主就利用这点,不停地更换暑期工,把他们当成廉价劳动力,或者刻意拖欠或克扣工资。因此,雇主素质的提高是关键。
郑文山说,大学生如果遭遇到这类情况,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解决此类纠纷虽然要凭借劳动合同或协议,但至少能够引起劳动部门的重视,对刻意拖欠工资的雇主或企业进行批评教育,端正他们的行为。
大学生也要增强法律意识
据了解,在校大学生由于没有拿到毕业文凭,又缺乏社会经验,加上暑假打工时间短,用人单位不太愿意与他们签订劳动协议。
记者了解到,一些大学生暑期打工的出发点是为了增长社会经验,并不在乎拿到多少报酬,即使没有拿到对应的报酬也自认吃亏,一般不会去追究。
“如果是学校出面为学生安排的暑期实习,学校都会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协议。”郑文山说,作为大学生自身而言,也要提高这方面的意识,在打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据衢州晚报 记者 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