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8月19日讯(通讯员 余法) 18日上午9时,余姚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的吴丽奋法官和同事一起,带着国徽,到阳明街道畈周村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73岁的畈周村村民杜纪庄老人因农田灌溉和同村村民杜晓章发生纠纷,并在纠纷中身体受伤,原告杜老伯认为是杜晓章夫妇出手打人所致,因此向对方索赔4000余元,被告杜晓章夫妇则认为是杜老伯自己摔倒受伤,拒绝赔偿。余姚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本案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加上本案对提高村民法制意识有重要意义,因此将法庭设到了该村村委会。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进行了当庭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未能当庭达成协议,法官将对此案择期判决。
据悉,近年来,余姚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审判“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活动,通过法官带案下访、判后回访和村居走访,进一步贴近群众,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践行司法的人民性。今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判97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3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