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天,杭州市交警支队批准了萧山交警大队上报的吊销虞某驾驶证的申请,虞某就成为了萧山区范围内被查获的因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而被吊销驾驶证的第一人。
8月11日中午,萧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义蓬执勤中队民警在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赭14线路面进行设卡检查,重点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12时45分左右,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被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当事司机慌张地说:“驾驶证,我有的,就是没有带……”
“有没有喝酒?”交警问道。“没有没有……”对方否认自己喝过酒,但是交警却从对方口中闻到了一股酒气。于是,交警对其血液酒精含量进行了测试,发现达到了1.14毫克/毫升,属于醉驾驶,便将司机带到了交警队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声称没有携带驾驶证的当事司机姓虞,滨江浦沿人,今年39岁。2009年12月份,虞某已有过一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市交警支队滨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并处罚的记录,当时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900元的处罚,同时暂扣驾驶证6个月。但是,在驾驶证暂扣期满后,虞某并未参加满分培训考试。也就是说,他的驾驶证一直被交管部门扣留着,在这种情况下是根本不允许继续驾驶机动车的。
这一次,萧山交警于上周向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交了吊销虞某驾驶证的申请。据了解,当事人虞某也是萧山区范围内被查获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被吊销驾驶证的第一人。
记者 汪佳 通讯员 陈曦 陈凌丽 缪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