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8月24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发生爆胎事故,造成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近10公里的路面热熔型标线和沥青路面严重损坏。面对高速路政执法人员,肇事车当事人王某以躺在车轮中间、用石头砸自己、撞车等自残方式阻碍执法。
24日8时,嘉兴高速路政大队申嘉湖中队接到报警,称S13高速(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发生损害路产事件,要求前往现场进行处理。路政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得知,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行驶至S13杭州方向K6+700m处时发生爆胎,造成路产损害,但未及时报警,也不听从现场施救人员的指挥,直至行驶至杭州方向K15+900m处又发生爆胎,同时轮胎皮绞进轮胎轴,致使车辆无法前行。
至此,他已经造成近10公里的路面热熔型标线和沥青路面严重损坏。
“到现场后,路政人员立即通知施救人员对停留在车道上的该车辆进行紧急施救。由于施救难度比较大,直至中午12时才施救完毕。趁执法人员不注意,这辆又能正常行驶的车在出桐乡西收费站后往桐德公路逃逸了。”王某的做法令路政人员始料不及。
路政人员经过细心查找,终于在距离收费站约1公里处的码头找到了该肇事车。在通知当事人前来进行处理无果的情况下,路政人员只能对该车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扣留。但当拖车到达现场后,王某又突然出现,采取躺在车轮中间、用石头砸自己、撞车等自残方式耍起了无赖,阻碍执法。
“经过路政人员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解,终于在下午5时,将当事人从车底拉出。”王某也对自己的逃逸行为表示后悔,主动交纳了1100元的路产赔偿费。
据南湖晚报 通讯员 万剑平 记者 周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