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还没有拿到就遇到降价,这让杭州车主余先生有些懊恼。今年2月份,余先生在杭州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大众辉腾3.6升汽车,并支付了订金,双方约定7月底交货。可等到提车时,余先生发现辉腾车的价格相比2月份降价2万元,于是余先生与4S店交涉,要求4S店按7月份的价格卖给他。
余先生说,自己一直很喜欢大众辉腾,今年初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这家4S店订车。当时这家店销售经理向他拍胸脯保证,那款车绝对不会在短期内降价。在得到了“权威人士”的保证之后,余先生毫不犹豫地签署了订车合同。
7月18日,余先生得知大众辉腾3.6升(原价81.2万元)已经降价2万元,自己坐不住了。他认为,4S店在自己提到新车之前就开始推出优惠活动,把新车价格降低2万元,实际上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他要求经销商给个说法。余先生说,自己要求4S店以7月份价格卖给自己,可对方却始终不同意。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余先生向江干区消保委投诉。
江干工商分局新塘工商所受理了这起投诉,该所一位人士表示,在《合同法》中,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如果口头承诺严重影响了购车价格,在汽车买卖过程当中,宣传资料对汽车价格产生严重影响,就认定为有效合同。而这位消费者投诉汽车4S店,因为车降价两万多元,金额已经占到整车2%,销售人员当场向他“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在短期内降价,应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应当严格执行。
“这起案件中关键点是,这家4S店未完成与余先生的合同就出现降价,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这可被视作4S店单方面违约。”杭州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剑兵说,再加上余先生与4S店这份订车合同上面并没有明确的销售价格和交车时间,这也是4S店理亏的地方。最后,余先生要到了2万元补偿款。
订车合同里没有销售价格和交车时间似乎有些不合常理?可浙江车市网项先生表示,不写交车时间已成为车市一种“潜规则”,“从去年下半年起,个别新车资源一直紧张,就连4S店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车,为了避免纠纷,大家不愿意在订车合同里写明交车日期。”
没有交车时间,在余先生看来就是一份不完整的合同,他说,当时自己就坚持4S店如果不把交车时间写清楚,自己也不愿意把销售价格写上去,一旦在交车时间内出现降价的话,事先明确价格就会吃亏。
“最近汽车降价引发了不少有关降价补偿的纠纷。”江干工商分局一位人士说,许多消费者发现刚买车不久,该车型就大幅度“跳水”,不得不去找经销商索要补偿。
据杭州市消保委统计,今年7月份杭州市共接到21件汽车价格投诉案件,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据都市快报 胡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