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8月27日,故意杀人罪犯方某由衢州中级人民法院押送至刑场,被执行死刑判决,一个罪犯由此终结了他的生命,一段孽缘也付出了两死一重伤的惨重代价。
2009年7月12日,开化县长虹乡库坑村村民方某心怀愤慨来到开化县城关镇桃坑的一出租房内,找到与他曾保持过不正当关系的有夫之妇姜某,强行姜某与他继续保持关系或归还自己之前所付出的代价。在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的方某拿起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水果刀,丧心病狂地刺向姜某及其年幼的儿子,将他们刺成重伤,后姜某的儿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血案发生之后,方某因为畏罪而自杀,但经抢救之后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关押在当地看守所,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故意杀人嫌疑犯方某死刑。方某不服,觉得自己也是一位受害者,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最后经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决定执行死刑。8月27日,衢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方某执行了最严厉的死刑判决。
据衢州晚报 戴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