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从今年开始,湖州市将廉租房申请制度调整为常年申请、常年受理、常年保障。对经审查、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从下个月开始给予廉租住房保障。修改后,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做到申请一户受理一户、合格一户保障一户。目前,今年的廉租房工作已开始组织申请。
以后,市民申请廉租住房将更为方便。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在对《湖州城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七方面的修改和完善,从今年起廉租房申请制度由往年集中时间申请、集中时间受理调整为常年申请、常年受理、常年保障。
往年,廉租房的申请都要在固定的时间段进行。而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廉租房申请制度调整为常年申请、常年受理、常年保障。对经审查、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从下个月开始给予廉租住房保障。修改后,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做到申请一户受理一户、合格一户保障一户。目前,今年的廉租房工作已开始组织申请。
今年在修改廉租住房实施细则时,把“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与“一级、二级残疾和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一同列入重残疾范围,成为廉租住房重点保障对象。
细则对于申请家庭收入标准也进行了完善。从今年起将收入申请条件由往年参照低保标准调整为参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并确定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5%以下、人均住房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可申请廉租住房。收入保障线人均低于10500元。
在实物配租保障方面,今年,对领取养老金后收入仍在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今年起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或要求保留廉租住房保障,待公租房推出后通过公租房予以保障。
此外,新的细则在审查程序和内容方面和后续管理机制方面及公开监督机制方面也进行了相关完善。据悉,湖州城区从2002年起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截至2009年已累计保障1707户。
(湖州在线-湖州晚报 祝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