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9日电(记者 岳德亮)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不同形态,浙江省政府在积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同时,也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便于管理和操作。
近年来,由于部分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条件,又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突出。
在此背景下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公共租赁房刚刚起步,但一些专家已经感觉到隐忧,如供应对象开放性不够、供应量太小、定价太高等,失去了保障的意义和价值。因此,部分评论人士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越简单,就越好操作”,建议对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进行合并。
浙江省政府在最近发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指出,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逐步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政策支持性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采用差别化的租金政策,将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和其他改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方式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实行一体化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