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13日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于9月26日在杭州举行,预计会期4天半。根据有关规定,会议将安排杭州市(含所辖县、市)公民参加旁听,9月15日受理旁听申请。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浙江省2009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浙江省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浙江省2009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浙江生态日的决定(草案)》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草案)》;审议《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15名。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提出旁听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7931;传真:87053445;申请时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
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申请时间:9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